陇南师专关于开展四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19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四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甘教创组发[2010]3号)精神和中共陇南市委《关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当前开展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以下简称“四项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落实《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载体,扎实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内涵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四项活动”从2010年8月份开始,主要内容是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一)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0日)

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延伸和深化,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所在。各党总支(支部) 、各部门在抓好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基础上,对“三风建设”活动开展一次“回头看”,进行查缺补漏,形成自查报告。

(二)全面推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5日)。

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其内在动力的重要方式。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教风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学风方面作出承诺。

2、要采取召开基层党组织会议和党员师生代表会议,对各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力求明确、具体、实在。

3、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形成承诺书、履诺进度记录卡。

4、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通过会议、文件和网络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和评议党员的标准之一,纳入绩效考核。

(三)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30日)。

实行领导点评,是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1、点评方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点评分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点评所属基层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

2、点评内容。重点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创建“五好”党组织、公开承诺、作风建设、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点评。各党总部(党支部)确定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员在创先争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情况进行点评。

3、点评时间。各级党组织可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

4、点评程序。各党总支(支部)和党员在点评前要对践行诺言的情况进行自我梳理,可以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总结践行承诺的成效、不足和改进的措施办法。要建立点评台帐,记录点评内容,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和督查落实,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要认真研究讨论,通过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开,抓好整改落实。

(四)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15)。

组织群众评议,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行能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各单位组织评议要重点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模范”标准是否达到,公开承诺是否兑现,重点工作是否完成等方面进行。要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大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组织党员师生评议。群众评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扎实开展好四项活动,是当前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活动按上级要求从8月份就开始,因学校正值暑假和教师进行培训,时间有些滞后,开展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切实抓好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四项活动”,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四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校党委《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推进活动健康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学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召开汇报会、推进会和重点抽查、检查指导等方式对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四项活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四)及时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四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学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核查和公开承诺”活动小结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小结于2010年10月10日前上报。

2010年9月3日

主题词:四项活动 实施 意见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印发

共印36份


党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