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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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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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8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现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班)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9月16、17日共两天,早上8:00--12:00,下午2:30--6:00,晚上7:30--10:00。
2、审查分三个小组,成员由各处室人员以及系上领导组成。
第一组:教学楼二楼中文系办公室;第二组:科技楼二楼科学系办公室;第三组:艺体综合楼三楼英语系办公室。
语文教育1、2、3、4、5、6、7班→文秘班→初等教育1、2、3、4班→学前教育班→音乐教育班→体育教育班
数学教育1、2、3、4、5、6班→地理教育1、2、3班→物理教育班→化学教育1、2班→教育技术班→08计算机1班→美术教育班
英语教育1、2、3、4、5、6、7、8、9、10班→思政教育1、2班→历史教育班→旅游管理班。
1、学生资格审查期间照常上课,轮到哪个班该班再停课接受审查;审查按照新生分班名单序号顺序进行。班主任要负责将本班学生档案按照序号顺序整理好,审查时交审查小组,并组织和协助确认本班学生。
2、各审查小组由组长负责,核对学生本人与其身份证、准考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是否一致。对有问题的,上报学校处理。
3、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小组参加审查的同志要在自己负责审查的项目后做好记录,最后签字。
4、审查结束后,各班将本班学生档案交到本系,再由系上统一交招生就业处存档;录取通知书由班主任妥善保管,以便学生迁转档案及贷款时借用,学生毕业时交招生就业处装入学生毕业档案。
5、资格审查期间,学生一律不得请假。确实因病因事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学生,请假结束返校后,由班主任负责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由原资格审查组全体成员补查。无故不参加审查的学生,学校将不确认其学籍。
凡查出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考生,全部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视其认错态度可退给部分所交学费(已使用的东西按原价扣除);对本次未查出的学生,今后随时查出,随时取消其学籍,所交一切费用一律不退,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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