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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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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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经学校研究,现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9月16日(星期二)正式上班。放假期间教务处安排的考试等工作照常进行。
1、节假日期间,各系要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和离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2、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和夜间巡逻工作,切实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3、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留校学生住宿登记制度,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后勤处要做好节日期间环境卫生及水电供应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饭菜正常供应。
5、各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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