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徽、校旗、校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26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校徽、校旗、校歌共同构成大学的形象识别标志,是一所大学内在精神、办学理念、文化传统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为树立我校良好的对外形象,传播学校文化理念,增强广大师生及历届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持久有效地开展知校、爱校、建校活动,经2008年4月29日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征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徽、校旗和校歌。征集要求及方案如下:

一、校徽、校旗、校歌的设计创作要体现学校倡导的“养正育德、博学新民”的校训精神内涵和现代大学理念。既符合高校徽记、旗帜、校歌的规范标准,又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象征性;既富于时代性,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校徽设计要庄重、大气,易于辨识。徽型为圆型。徽面由中心徽记、中文校名、英文校名及建校时间构成。双色。

三、校旗设计要简洁、醒目,庄重、大气,易于辨识。旗面由校徽、中文校名(毛体字)构成。双色。校旗可设计升挂的旗帜和小型礼仪旗两种 (分别标明制作尺寸) 。

四、校歌创作征集分为歌词征集和作曲征集两阶段。

1、歌词的征集。歌词要体现时代精神和现代大学教育的本质;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要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应征的校歌歌词,陆续在校报上刊登,供师生赏析评议,供作曲家选择谱曲。

2、歌曲的征集。在校歌歌词公布后,曲作者可选择谱曲应征。应征形式可以曲谱或制录成音乐伴奏和演唱的CD应征。

3、校歌为合唱曲式。

五、校徽、校旗、校歌的征集与评审将以广泛、公开、民主程序进行。征集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校徽、校旗、校歌(词、曲)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六、学校将对校徽、校旗、校歌的应征入选设计方案、作品和最终中选方案、作品分别给予奖励。

七、校徽、校旗、校歌的征集活动是我校思想文化建设和持续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深入传达、广泛发动,有效组织师生参与征集创作活动,并将应征作品(文字版和电子版)于2008年7月3日前上报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高云亮 联系电话:3201436

电子信箱:gaoyunliang888@sina.com)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形象标志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


行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