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度学校先进集体、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以下简称评优工作),以宣传我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表彰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政治保证。现将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对象

参加2013—2014学年度评选师德标兵的对象为各院系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双肩挑),参加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的对象为在职教职工。临时工可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名额纳入各用工单位,由各用工单位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评选。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

1.有旷勤现象的;

2.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的。

3.有教学和工作事故者。

二、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先进科室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作风民主、群众影响好、常规管理好,未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和师生违法违纪现象。

3.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管理到位、纪律严明,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

4.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际,主动征询师生意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得到了师生的好评。

6.重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学术气氛浓厚、科研成果较多。

7.教职员工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

8.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学校或独立组织的文体和各项活动较多,成绩突出。

(二)师德标兵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2.尊重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有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尤其是有帮助学生特别是差生和贫困生成长的突出事迹。

3.工作认真负责,奉献精神强,教学效果好,评教成绩优秀。

4.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抄袭作假行为,对学生试卷、论文等评阅客观公正。

(三)优秀教师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关心集体,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在单位排名比较靠前,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

3.在教学工作中,能完成或超额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精心备课,认真指导学生的学业,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优秀率达到90%以上,受到学生的普遍好评。

4.在学校规定的E类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指导的学生在国家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本专业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本专业竞赛中获前三名或三等以上奖。

5.寓思想道德教育于教学工作中,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6.注重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个人修养等方面做出表率。

(四)优秀教研室主任

1.思想作风方面: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工作认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与建设。

2.完成任务方面:具有两年以上担任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历,任职期间,能带领本教研室全体教师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教学任务、较好地完成院系里下达的各项教学和建设工作,教研室在所在院系工作业绩考评中,名列全系前茅。

3.教学管理方面: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教学资料完整,管理有序,重视教学质量管理,经常对教学环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坚持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一丝不苟;考试工作 (命题、监考、阅卷、总结)管理符合要求。

4.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具有组织制定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提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能力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实践能力;定期组织本教研室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等各项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5.团结协作:以教学团队建设为核心,关心团结全室同志,调动大家积极性,能合理安排和使用本教研室师资,任务安排比较均衡,工作效率高;识大体,顾大局,主动与其他教研室搞好协作。

(五)先进工作者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承担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在单位排名比较靠前,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岗位工作,工作作风踏实,办事公道,诚实守信,遵章守纪。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不计名利,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具有奉献精神,在我校的改革和发展中,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精通业务,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善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总结工作经验。

4.钻研业务,积极探索管理、服务工作规律,在工作中提出了好的工作思路或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并有明显成效。

5.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6.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对业务精益求精,在岗位建设、科室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6个(其中教学院系3个),各单位按条件推荐,不分配推荐名额;先进科室31个;师德标兵各院系推荐1名,共10名;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86名。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四、评选办法

(一)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由单位和部门评选推荐,各单位和部门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排出名次,并提交个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一式两份,填写《陇南师专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表二)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二)先进集体以单位和部门为单位推荐,提交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并填写《陇南师专先进集体、先进科室呈报审批表》(附表三)一式两份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是一项关系到调动全校各单位教职工积极性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求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中的思想工作和具体组织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坚持条件,保证质量,严防轮流坐庄或单纯追求比例,评选出的人要具有先进性,宁缺勿滥。

3.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和处罚的单位,取消单位评优资格。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凡在审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再进行增补。

4.上报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人事处。同时请各单位将所有报表的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电子邮箱:lnszrsc@163.com

六、奖励表彰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鼓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先进个人授予学校 “优秀教师”、 “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在今年9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其典型事迹。

附件:1.陇南师专2013—2014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陇南师专2013—2014学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3.陇南师专2013—2014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科室呈报审批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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