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南师专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陇南师专信息报送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陇南师专信息报送制度》

2008年4月22日

主题词:信息 报送 制度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陇南师专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报送工作,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原则

1、严肃性原则。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求语言精练,层次分明,不得报送虚假信息。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所上报的信息负责。

2、时效性原则。信息的报送必须及时有效,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3、准确性原则。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信息报送队伍

1、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校内实行各单位分级负责制度。

2、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三、信息报送内容

1、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各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3、各单位重点工作以及动态数据和统计数据;

4、各单位师生员工中发生的治安事件或影响安全稳定的重要事件;

5、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发展举措的反响情况以及其它思想动态;

6、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

7、上级领导来我校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校内外各类重要会议情况;校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教师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8、学校外事活动以及国内外院校和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9、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10、各类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情况;

11、其它需报知的重要信息。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兼职信息员对本单位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送到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需挂校园网的信息,交由宣传部审核通过后上网。

2、学校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陇南师专年鉴》、《陇南师专信息汇编》,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印发或上网;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经分管校领导签字上报。

3、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告知学校办公室主任,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4、学校信息统一归口学校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学校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学校信息。

五、通报和考核制度

1、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各部门工作考核,定期评选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党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