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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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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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防控,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按职责分工,确定本单位食物中毒、传染病、治安等突发事件报告人各2名,于4月30 日前,将信息报告人名单回执,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陇南师专传染病信息报告表》、《陇南师专传染病疫情报告汇总表》、《陇南师专疑似传染病患者排查登记日志》由系部负责填写报送。
特此通知。
附一:《陇南师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名单回执》
附二:《陇南师专传染病信息报告表》
附三:《陇南师专传染病疫情报告汇总表》
附四:《陇南师专疑似传染病患者排查登记日志》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突发事件 信息 报送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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