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防控,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按职责分工,确定本单位食物中毒、传染病、治安等突发事件报告人各2名,于4月30 日前,将信息报告人名单回执,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陇南师专传染病信息报告表》、《陇南师专传染病疫情报告汇总表》、《陇南师专疑似传染病患者排查登记日志》由系部负责填写报送。

特此通知。

附一:《陇南师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名单回执》

附二:《陇南师专传染病信息报告表》

附三:《陇南师专传染病疫情报告汇总表》

附四:《陇南师专疑似传染病患者排查登记日志》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突发事件 信息 报送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


行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