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楼会议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2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楼会议室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楼会议室管理办法》

二○○八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学校 公共设施 管理办法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楼会议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设施管理,提高三楼会议室使用效率,更好地为会议和接待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室的使用

1、学校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学校行政会、校长办公会等学校层面的会议及学校公务接待(包括接待上级领导视察工作);

2、会议室的使用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校领导批准的紧急会议优先安排;

3、会议室原则上不安排其它用途。各系部、处室召开会议,会场应自行解决;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三楼会议室,需经校办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 会议室的管理

1、学校三楼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安排和协调。

2、使用会议室要爱护会议室公共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赔偿责任;不得占用、挪用或借用会议室备品,如有特殊情况,向学校办公室可酌情借用,借用后需及时归还;在使用时要妥善做好会议室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工作。

3、使用会议室的单位或个人应自觉保持室内整洁,讲究室内外卫生。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禁止大声喧哗。

4、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做好会议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桌椅应归还原位,会议使用的横幅应及时拆除,必须将会议室所有电源、门窗关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使用部门负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5、会议室不得外借校外组织或个人使用。

6、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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