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陇南市人改办《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书》(陇市人改办〔2014〕64号),周光远等19名同志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工勤技能等级并予以聘任。现通知如下:
聘任周光远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石明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王惠霞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鲁建平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杨军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赵俊川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杨桂琴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王昱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崔峰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王瀚同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
聘任高承海同志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职务;
聘任黄小鸿同志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职务;
聘任刘代娜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刘轩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马蓉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张儒奎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宋向辉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王漫清同志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务;
聘任杜兆富同志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特此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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