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12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2008年7月21日会议研究,决定人事变动如下:

李杰同志安排到学校办公室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王胜青同志负责学校办公室工作。

张永明同志协助教育系系主任汪鸿同志负责教育系工作。

温应明同志任陇南师专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宏生同志任陇南师专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潘文生同志兼任陇南初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张和平同志任陇南初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永明同志兼任陇南初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特此通知。

2008年7月21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40份


党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