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南师专新媒体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陇南师专新媒体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陇南师专新媒体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适应新媒体发展给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努力把新媒体打造成学校联系、服务、引导师生的新途径、新载体,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网络化转型。现就加强我校新媒体工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学校新媒体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日益成为师生工作、生活和娱乐不可或缺的工具,承担着参与社会生活的多种功能。善于运用网络平台了解把握大学生思想动态,善于运用网络表达方式与师生沟通互动,善于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实时通信、社交网站等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载体开展工作,努力把握网上思想引导的主动权。构建学校新媒体工作体系,通过新媒体的使用,提高学校服务、引导、组织青年学生的能力,同时,新媒体为学校及时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加强信息交流提供一个更生动、便捷、时尚的平台。

二、加强学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贴近时代、贴近实际、贴近师生。

三、加强学校新媒体建设的工作内容

(一)、成立陇南师专新媒体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2015年1月8日全市新媒体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建议学校成立陇南师专新媒体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校和各院系、处(室)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搭建、维护和建设。

组 长:王莹成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张益斌 宣传统战部部长

李 杰 校办副主任

何明耀 学生处处长

罗山峰 信息中心主任

石 明 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

主 任:张益斌(兼)

副主任:罗山峰(兼) 杨 军

成 员:宗 洁 刘 璐 安小瑞

(二)、打造两个平台

1、依托新浪微博,打造联系平台

具体措施:

(1)校级层面:①完善学校官方微博建设,命名: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博,责任人:宣传统战部部长;②完善校级各管理部门官方微博,命名:陇南师专***处室官方微博。责任人: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2)院(系)层面:建立各院(系)统一的官方微博,命名:陇南师专+各院系名称,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

(3)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微博命名为:陇南师专学生会,陇南师专***社团,责任人为学生会主席及社团主要负责人,校团委负有监管责任;

(4)班级层面:维护与更新班级团支部微博(账号由各院系统一下发),责任人:团支部书记。各院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负有监管责任。

2、依托腾讯微信,打造服务平台

具体措施:

(1)校级层面:①完善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命名: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信,责任人:宣传统战部部长;②完善校级各管理部门官方微信,命名:陇南师专+处室名称。责任人: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2)院(系)层面:建立各院(系)统一的官方微信,命名:陇南师专+各院系名称,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

(3)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微信命名为:陇南师专学生会,陇南师专***社团,责任人为学生会主席及社团主要负责人,校团委负有监管责任;

(4)班级层面:推荐收听校、院(系)两级微信公众平台。

工作要求:

(1)各级组织于4月15日前填写好《陇南师专微博、微信开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

(2)建设和统计工作每学期上报一次,上报时间固定为本学期末放假前半月。

(三)、规范两项工作

1、规范校内各级门户网站建设

(1)规范网站构架,设校园资讯(校内新闻、媒体师专、校报在线、通知公告)、菁菁校园(政策前沿、招生信息、就业服务、温馨提示)、在你身边(校园微刊、校园生活、LS帮你推)下载中心等四大板块;

(2)嵌入新媒体:嵌入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提升互动性;

(3)优化页面设计:统一设计风格,开发互动网页(APP)。

2、规范活动教育中新媒体的嵌入

各级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类、思想调研类、网络投票类等活动,必须统一使用官方新媒体平台(部门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公众平台)进行活动宣传与现场互动。

(四)、严格考核

学校从2015年起将新媒体平台建设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专项考核实行加分制,最高分为5分。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按要求建立官方QQ工作群、官方微博体系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完成一项工作加1分。

2、官方新媒体平台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且有专人与学校宣传统战部对接工作,加0.5分。

3、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新浪微博每周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加0.5分。

4、官方微博按规定全部收听以下微博:省教育厅、陇南发布、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及各管理部门和所涉及的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加0.5分。

5、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收听率(收听率=收听人数/学院总人数)大于0.5小于1分。

6、积极推进部门网站的升级改版和内容更新工作,广泛嵌入新媒体技术,如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内容更新及时互动性明显提高,加0.5分。

7、官方微博发表的微博,获得校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按照转发量进行加分,单条转发量达到2千以上加0.5分。

8、在新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创新性重大成果并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加0.5分。

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规定,不得传播任何暴力、色情等相关的信息,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如有违背,该项考核直接得0分。

四、加强学校新媒体建设的相关要求

1.开通wifi免费使用。学校联系校内网络运营商,在校园开通wifi免费或赠送时长等方式,减少师生网络流量使用费,增加学校新媒体关注率。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内各单位要建好、用好新媒体工作载体,积极探索通过新媒体开展工作的途径、方法。各部门参与,具体部门牵头负责的新媒体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学校新媒体工作。要在新媒体工作领导机构的统筹下,从各部门管理人员、学生干部中选拔新媒体工作队伍。

3.把握方向,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将新媒体工作作为一项具有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征的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的长效化工作。要根据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分别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细则,既要通过新媒体平台尽可能多的覆盖广大师生,又要尊重师生参与、接受新媒体活动的选择权和建议权。

4.及时总结,科学评价。各单位要探索形成新媒体思想引领、关注成长、服务维权等活动的管理机制,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激励办法,把组织评价与学生参与活动的评价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和学生参与情况,对现有工作手段、平台、内容、方式不断整合、优化,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大力宣传本部门新媒体工作的好做法,形成可以推广的好经验,为全校新媒体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使学校利用新媒体工作水平、工作效果再上新台阶。

陇南师专校内各单位微信、微博开通情况统计表

负责人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微信

名称

微信

账号

微博

名称

微博

账号

开通

时间

联系方式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印发


党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