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12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教明电〔2008〕66号)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处室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学校实际,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陇南师专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的要求,于2008年 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为确保工作质量,学校决定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任永峰

组员:王胜青 何明耀 席长专 李德明 张益斌

石 明 李瑞智 邱怀君 杨振旗 杨宝生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大学生购物广场、惠丰超市及校园小食品经营店面和学校供水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饮用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

三、加强整改,规范管理。相关处室要重视对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得到消除,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充分落实。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未落实的部门,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并宣传推广。

附:《陇南师专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整治行动△ 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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