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玲霞等学生复学休学退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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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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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陇南师专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对以下学生复学、休学、退学等事宜决定如下:
一、科学系06级化学教育1班安玲霞,英语系07级英语教育4班李晓芳,数学系07级数学教育3班王照燕,中文系07级语文教育3班许洁等4名同学已于2007年因病休学一年,现均已康复,经研究,同意从2008年9月起复学。安玲霞复学到07级化学教育1班,学号为: 063111001; 李晓芳复学到08级英语教育6班,学号为: 073054162; 王照燕复学到08级数学教育2班,学号为: 073013104; 许洁复学到08级语文教育5班,学号为: 073043127。
二、教育系07级初等教育1班杨进春,08级初等教育2班周秋霞,中文系06级语文教育5班贾艳芳,英语系07级英语教育2班杨元元等4名同学因病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从2008年9月起休学。
三、科学系05级物理教育1班王祖纲,英语系07级英语教育6班陈宏利,数学系06级数学教育4班张涛,美术系07级美术教育1班康雨等4名同学于2008年9月提出自动退学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其退学。
特此决定。
二ОО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复学 休学 退学 决定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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