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0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1日集中开展201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本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三校”资源整合后,首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确认。对进一步摸清家底,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以及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做好本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进一步摸清家底,为学校升本提供更准确的基础数据;为2015年度学校预算提供科学依据;为合理科学调配使用和处置资产提供依据;

2.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责任到人、定点存放”的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把“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精心布置,合理安排,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严肃认真地搞好本次清查工作。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相关人员,合理调配,确保清查人员有充足的清查时间,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单位清查任务;

3.要账物逐一核对,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重报,清查结束后要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现有资产基本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对本单位管理的资产安全与使用负全责;

4.对在本次清查中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要彻底转变“重钱轻物”的错误思想,要教育教职员工树立“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思想,要管好用好本单位资产,努力提高使用效益;

5.资产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政策性强,要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单位要选好配齐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的管理人员,责任到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变动、处置必须坚持“先调账,再调物” 即“物随账动”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杜绝以各种借口不按程序随意变动处置固定资产的行为;

6.学校资产管理从本年度开始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年度资产管理任务的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对因重视不够造成的责任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对负有资产管理责任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对因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造成资产损失的责任人,要进行追责赔偿和纪律处分。

三、组织保障

为保证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全面彻底完成,学校决定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查出的各类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提出处理意见,确认盘盈、盘亏资产以及清查结果。

组 长:孔庆庭

副组长:董海峰 席长专 颜科

成 员:任杰 王成生 杨振旗 赵俊川 郑芸 周挺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副处长任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赵俊川同志担任,王成生、周挺、郑芸、杨振旗、李明敏为成员。具体负责资产管理员及清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调配合校内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汇报清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汇总资产清查结果,完成资产清查报告及现状不符资产的调整,盘盈、盘亏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四、清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20日-11月17日,已完成)

1.确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准备学习培训材料;

2.与各单位联系确定资产管理员,配齐资产管理人员,建好管理队伍;

3.信息中心维护《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二)培训学习阶段(11月17日下午,已完成)

邀请济南国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对全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基本业务操作及日常管理培训。

(三)账物核查阶段(11月20日-11月28日)

1.2014年11月20日开启《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功能,正式开始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生成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照实物,逐一落实所有固定资产现状和盘盈、盘亏情况,并在系统生成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中标记;

3.对盘亏资产查明原因,搜集相关佐证材料;对盘盈资产对照实物登记“名称”、“品牌”、“型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4.查清现状不符资产原因,并按实际进行调整;

5.教学单位和教辅单位的仪器设备要归放至相应的实验实训室,要明确管理人员与管理责任;

6.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向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提交第一阶段资产清查报告,说明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盘盈、盘亏资产清单。

(四)汇总调整阶段(11月29日-12月4日)

1.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第一阶段资产清查情况,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2.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盘盈、盘亏资产进一步确认,将因资产合并归结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资产反馈至相应单位,进行资产变动,实现账物相符。

(五)总结确认阶段(12月5日-12月10日)

1.各单位汇总2014年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提交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2.对确定盘亏资产根据盘亏原因分类汇总,查明盘亏原因,同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和单位处理意见;对盘盈资产,对照实物核实登记的“名称”、“品牌”、“型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科学确定分类代码和分类名称后录入《固定资产清查表》;

3.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实有固定资产明细表和盘亏、盘盈固定资产明细表,以及2014年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资产管理员与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六)上报调整阶段(12月10日以后)

1.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学校2014年资产清查总结报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报学校有关会议审议;

2.根据学校会议决议,向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学校年度资产清查结果;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相应账务。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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