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1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14年8月26日,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陇办发〔2014〕7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为确保执行标准的统一,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办法”,并使用新的《陇南师专出差审批单》和《陇南师专差旅费报销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部门请到陇南师专财务处网站下载“新办法”、《陇南师专差旅费报销单》和《陇南师专出差审批单》。

二、凡2014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出差事项继续执行“旧办法”、按照旧标准核定报销金额;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的出差事项按照“新办法”及新标准核定报销金额。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不变。

三、“新办法”施行后,将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单”制度。凡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必须持有派差部门出具的内容填写清晰、完整,并经有权审批人签字批准的《陇南师专出差审批单》,方可办理报销差旅费手续。

附件:1. 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外出差住宿及伙食补助开支标准表

2. 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出差住宿及伙食补助开支标准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0月10日


行政文件